身份证遗失登不登报挂失?两种不同法律后果
2014-01-10 10:10:57 阅读 次
本报法律顾问、一级高级律师周汉基结合实践中的案例,围绕遗失身份证要不要登报挂失的问题,揭示了身份证遗失登不登报挂失产生两种截然不同的法律后果。从而建议:要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防止利用被盗用身份证作案,遗失身份证就快登报挂失。
公安机关负责人日前曾说过,居民遗失《身份证》不需要登报,凭有效证明即可补发。应该说,这是公安机关改善的行政许可便民措施。但是,公安机关不要登报可补发身份证遗失,不等于和身份证遗失登报挂失的法律后果一样。如下两则案例略见一斑:
案例一:有一天,黄小姐收到电信公司的《催款通知》,说她安装一电话欠费及滞纳金共6785.82元,她见到这电话不是她装的就不当作一回事。后来被电信公司诉诸法院,在庭审质证时黄小姐才知道早在两年前遗失身份证,被人捡到安装了这电话欠的电话费。法官问黄小姐遗失身份证申请补发了没有?她说向公安机关补发了。法官又问有无登报声明作废?她说“派出所说不用登报也可以补办,我就没有登报声明作废”。由于黄小姐遗失身份证未登报声明作废,即使补办了身份证,但无法提供向社会公示身份证作废的证据,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法院最后判决她承担这6785.82元电话费和滞纳金的偿付责任。黄小姐只得“哑女吃黄连”!
案例二:王先生原在一外资公司工作,按公司规定他在入职时将身份证交给公司审查,几天后王先生去取回身份证,外资老板却说身份证遗失了,王先生跟着去派出所申请补发,并在当地报纸刊登身份证遗失声明。有一天,一个律师向王先生送达《律师催款通知书》,说他用自己身份证开手机欠费一万多元。王先生说他的身份证遗失后已登报挂失并已补发,也根本没有开过这手机。后来双方对薄公堂,王先生提交登载遗失声明的报纸和补发的身份证,最后法院认定王先生遗失身份证已登报声明作废履行了公示义务,且王先生也向公安机关办理挂失补办,而移动公司对身份证审核不严擅自安装手机,判决驳回移动公司要王先生缴付拖欠手机话费的诉讼请求。
以上案件足以可见,身份证遗失登不登报挂失产生两种不同的法律后果,近日涉证的案件也时有发生,例如,南方都市报的《借招工骗身份证资料办63张卡狂刷300万 》、湛江晚报《公务员冒名办卡套现85万 》,都报道了身份证遗失不登报挂失被盗用发生的案件。
律师认为,身份证遗失登报至少有如下三方面好处:一是挂失登报等于向社会公示自己的身份证作废,作为免除责任抗辩的证据和理由;二是通过网络可以查明公示身份证作废事实,如输入“湛江日报×××身份证遗失声明”可查找到身份证遗失声明;三是为公安机关挂失补证提供身份证遗失依据,也防止身份证被盗用作案。
因此,身份证遗失向公安机关申请补发,并登报声明作废,不但可免除自己的法律责任和减少很多麻烦,而且防止身份证被盗用作案。但是,如果身份证遗失没有补办和没有登报,或者只补办不登报挂失,未向社会公示而被冒用的,依法也要承担身份证被冒用的法律责任。如果被挪作刑事犯罪的,那就更加麻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