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丢失枉担万元话费 身份证保管不当惹来麻烦
2013-12-22 11:28:17 网络 阅读 次
本报讯 记者张晓丹报道:我国居民身份证自1986年问世以来,已经走过了22个春秋,也经历了两代身份证的更替,但在社会生活中,老百姓因为身份证使用衍生出来的纠纷和麻烦却时而有之。公安机关提醒市民,居民身份证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一定要谨慎使用,切不可借与他人或丢失不报,要不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都要由自己承担。
身份证丢失,无奈担起万元话费
市区的陈女士因为手提袋在路上丢失,袋内的身份证也一并丢失,由于现金损失不多,陈女士自认倒霉,当时没有向公安机关报案。没想到两个月后,电信部门找上门来,拿出了一张万元的话费清单,全部是打信息收费台,每次的通话时间都要以小时计算。而机主正是陈女士,可电话号码陈女士连听也没听过,更不要说是自己开的户,一回想才想起应该是丢失的身份证被盗用。由于提供不了身份证丢失的证据,她只好承担了这笔话费。
除了身份证丢失被盗用,还有的是市民自己将身份证转借他人而产生了经济纠纷,这些行为都是使用身份证法律意识不强导致的。市公安局户政科身份证股股长谢少萍介绍说,万一身份证丢失,一定要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失,以备在被他人拾获盗用产生了法律责任时有证据证明自己是无辜的。
借人按揭买车,退休老姆背债务
李姆为了帮助朋友渡过资金难关,将自己的身份证借给了朋友。朋友拿着她的身份证和其他人的身份证按揭购买了好几辆车,然后将车转手卖掉套现金。谁知道朋友生意做砸了,人跑没了,车也不见了踪影,李姆不得不在退休的年龄还背负起按揭汽车的债务。
谢股长说,居民身份证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只能居民自己使用。由于身份证使用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都必须由本人承担,所以市民一定要谨慎使用,切不可转借他人。
买基金用临证,赎回时临证过期遇尴尬
市区的谢女士说起自己使用临时身份证的尴尬时,还在埋怨金融机构。去年谢女士的手袋被偷,连同身份证在内的很多证件都被偷了。谢女士赶紧报案并补办了张临时身份证。由于当时正值新基金发行,谢女士就用自己的临时身份证购买了基金。当正式二代身份证发下来后,只有三个月有效期的临时身份证也过期了,谢女士就随手把临时身份证放起来。没想到等她一年后想去赎回基金时,银行居然不认可正式身份证,非要谢女士提供当时开户时的临时身份证,谢女士很无奈地说:“正式身份证居然不承认,非要我出示已经失效的临时身份证,真是不明白这些金融机构的内部规定是依据哪些法律条文?”
谢股长说,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的法律效力等同于居民身份证,但一过有效期就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了。现在很多单位和企业对于身份证的使用规定要依法律条文制定,不能为了方便内部管理而违背现行的法律法规。而对于一些由代理人代办的事项,相关企业单位要完善身份证的确认机制,要通过一些必要的方式确认代理人是在申请人知情同意的情况下委托授权代理的,提早预防由于申请人不知情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