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公告信息相关事项的公告
2011-08-16 12:02:37 阅读 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挂失网对撤销公告信息及退款相关事项的办理条件及办理流程公告如下:
一、为进一步规范挂失网有关服务,保护消费者和挂失网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公告。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条第三款、《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三款、第四款之规定,请用户确认遗失证件后再提交公告信息,挂失网有权对用户已提交公告信息又提交退款的申请不予受理。针对用户已经公告但确需要撤销信息,结合挂失网对用户的关怀及理解,网络公告,付款1小时内撤销信息,可全额退款;登报公告,付款1小时内撤销信息,仅退快递费。
三、1小时计算时间以首次联系客服申请撤销信息或发邮件到admin@51guashi.cn申请撤销信息时间与付款时间差为准。
四、如需撤销信息,请按要求格式发送电子邮件。
邮件标题:姓名+撤销公告信息
邮件内容:
姓名:
证件号码:
需求:
原因:
附件:1.付款支付宝或微信截图
2.与客服沟通撤销信息聊天记录截图
挂失网
2011年8月16日